中新網甘肅新聞8月16日電 (張琴)近日,甘肅省張掖市山丹縣公安局與張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繡花廟高速公路大隊偵辦的全國第3例、甘肅省首例“百噸王”入刑案件宣判,車主龍某及駕駛人沈某以危險作業(yè)罪被山丹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彰顯了公安機關對嚴重超限超載違法貨運車輛的高壓態(tài)勢和零容忍態(tài)度。
夏季以來,G30連霍高速公路和G312國道山丹段車流激增,南來北往的大貨車較多。面對嚴峻的交通安全形勢,山丹縣公安局緊盯車輛非法改裝、帶病上路、超載超速超限運營及監(jiān)管責任不落實等問題,結合車輛、物流、人流激增的實際狀況,全面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工作中,山丹縣公安局采取錯時與延時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強化車輛通行高峰時段和路段的巡邏密度;在重點路口、路段設立固定檢查點,對商砼車、渣土車、;愤\輸車、重型半掛牽引車等重型車輛嚴格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同時,加強對涉牌涉證、違法改裝、闖禁區(qū)、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切實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嚴處一起,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這里南來北往的車輛每天達1.2萬輛,治理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難度很大!鄙降たh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成說。他長期和治超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查處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時,大部分是以記分、罰款以及要求轉運貨物等方式對相關駕駛員進行處罰,此舉可對司機起到震懾作用,但對涉及貨運企業(yè)特別是負責人震懾力度不夠。“自2023年10月1日起,‘百噸王’被列入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治理‘百噸王’亂象更有抓手。”王成說道。
截至8月12日,山丹縣公安局共偵辦 “百噸王”刑事案件4起,涉及6名犯罪嫌疑人。“即便這些案件中的駕駛員并未直接引發(fā)交通事故,但因其嚴重超限超載的危險作業(yè)行為,已對公共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涉嫌危險作業(yè)罪。人民法院依法對4起6名駕駛員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罰,可以有效震懾此類違法犯罪行為!鄙降たh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周志鐸說道。
山丹縣公安局將結合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持續(xù)保持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嚴打高壓態(tài)勢,通過持續(xù)不斷的努力,為廣大群眾創(chuàng)造平安、暢通的出行環(huán)境,讓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更加堅實的保障。(完)